2009年9月11日 星期五

2009 危害性藥物處理規範 初稿

2008年行政院衛生署委託社團法人臺灣臨床藥學會完成「台灣癌症藥事照顧執業規範-化學治療藥物調劑規範」,此規範乃是為臺灣各級醫療院所建立抗癌化學藥物的藥物處理建立標準。該規範完整地定訂由化學治療藥物的處方審核至藥物調配,包含廢棄物處理與各項安全防護措施;除此之外,規範中也提供了化學治療藥物使用規範與所有相關人員的教育訓練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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